主要工作职责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发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破除迷信,反对邪教,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发挥科技工作者之家的作用,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制定和政府事务、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开展继续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管理所属市级学会,指导县市区科协业务工作等任务;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责任人。第一位接待服务对象来信、来访、来电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1.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咨询。
2.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部室、本单位范围的,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服务对象到经办人处或有关经办部室,经办人不在或经办部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人员或部室的联系方式,或请服务对象留下联系方式,并及时告知经办部室。
3.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告知,并尽可能帮助了解承办部门,如对是否属于本单位职责不太明确的,应请服务对象留下联系方式,首问人负责了解清楚后及时告知服务对象。
4.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人应将服务对象反映的事项、内容、相对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记录下来,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三、办事要求
1.首问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文明用语规范”的要求,要“您好”先行,严禁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生硬语言回绝,对来信、来访、来电的群众给予热情的接待。
2.对群众来信、来电和重要事项来访的记录,或群众反复上访久而未决的事项,主要领导要亲自签发处理意见,亲自处理或督促相关部室解决,对较为重大的事项,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亲自办理。
四、落实措施
1.领导和各部室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办公室门口挂人员去向牌。
2.部室设置专门的群众来访、来信、电话接待记录本。
3.对执行本制度的情况主要领导要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一次性告知制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服务对象到市科协或电话咨询办理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资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二、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必须按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清楚地告知需办事项的办理程序、有关手续、具体如何办理;对手续、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资料。不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要明确告知他人应找哪个部门或哪位同志办理。
三、对服务对象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想办法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四、对需一次性告知的重要事项,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查。
五、违反本制度,能一次性告知清楚而未明确告知,致使服务对象跑二趟,给他人造成不便和不必要损失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限时办结制
一、遵循的原则: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
二、责任人:各部室负责人。
三、限时办结的事项及要求:对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限时办理事项,尽快办结,有规定的特殊事项,不能按时办理的,须经领导批准后延期办理,同时及时向服务对象说明延时办理的理由。
1.有时限要求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无时限要求的,1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领导交办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即办事项及时办理,其它不及时事项,3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落实措施
1.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启示等方式告知服务对象。
2.对执行制度的情况,各分管领导要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责任追究制
一、责任追究的原则: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二、责任追究的范围:对市科协公务员及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进行追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追究:
1.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市委和上级组织决定的事项,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顶着不办,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2.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作出明确答复,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3.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解释、不说明、置之不理,造成了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对来信、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审查提出拟办意见,或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或送领导批示,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5.在工作中丢失、损毁服务对象有关材料或物件,损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6.在工作中需要与其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的事项,当与有关部门协调不能取得一致时,未及时报请上级领导或机关裁决,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7.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不委托有关人员代行其职责而耽误服务对象办事的。
8.对服务对象置之不理,或刁难、粗暴对待,甚至因言行不文明而发生冲突的。
9.对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灾情险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重要情况不及时报告和处置的。
10.其他行政不作为行为。
四、责任追究的方式
1.诫勉谈话。
2.责令整改。
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5.党纪政纪处分。
市科协服务承诺
1.依法科普,提高素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及《中国科学技术协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并根据我市公众素养的特点对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主要科普对象实施分类科普,大力开展科普下乡、科普进社区、校园科普等活动,不断创新科普形式,丰富科普内容,全面提高我市公民科学素质,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改进服务,提升层次。要积极为基层、为企业,特别是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他们的意见呼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坚持作基层组织的支持者,广大科技人员的贴心者,热情服务,以真诚嬴得真心。
3.规范程序,公正评审。在青年科技奖、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等评选推荐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方法及推荐程序进行,实行阳光作业。
4.积极探索,拓展领域。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工作推动力。大胆尝试,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式下科普工作范围、学会改革途径、科技咨询发展方向、对外交往渠道等重大课题,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认证,不断拓展科协事业的空间。
5.改进作风,廉洁从政。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工作作风,坚持做到“三能三不”,即能办好的不敷衍,能办成的不推诿,能想办法的不放弃。始终坚持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做到清正廉洁,无私无畏。